矿山供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如下:
① 露天矿和地下矿地面高压电力网的配电电压,一般为6kV和10kV。井下高压配电,一般为6kV。
② 露天矿场和地下矿山的地面低压配电,一般采用380V和380V/220V。并下低压网路的配电电压,一般采用380V或6KV。
③ 照明电压、运输巷道、井底车场,应不超过220V;采掘工作面、出矿巷道、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,应不超过36V;行灯或移动式电灯的电压应不超过36V。
④ 携带式电动工具的电压,应不大于127V。
⑤ 电机车供电电压,采用交流电源应不超过400V;采用直流电源应不超过600V。
⑥在金属容器和潮湿地点作业,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2V。